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办法(2019年)
为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,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,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(以下简称汉办)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,委托孔子学院、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、部分汉语考试考点等(以下简称推荐机构)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汉语教师到中国大学(以下简称接收院校)学习。
一、资助对象
1.非中国籍人士。
2.身心健康,品学兼优。
3.有志于从事汉语教育、教学及汉语国际推广相关工作。
4.年龄为16-35周岁(统一以2019年9月1日计)。在职汉语教师放宽至45周岁,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。
二、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
1.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
2019年9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4年。
具有硕士学历,硕士专业为对外汉语、语言学、汉语国际教育或者教育相关专业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(六级)200分、HSKK(高级)60分。2年以上从事汉语教学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。
2.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
2019年9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2年。
具有大学本科学历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(五级)210分、HSKK(中级)60分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。
3.汉语国际教育本科
2019年9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4年。
具有高中学历。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(四级)210分、HSKK(中级)60分。
4.一学年研修生
2019年9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11个月。不录取在华留学生。
4.1汉语国际教育
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(三级)270分,具有HSKK成绩。
4.2汉语言文学、中国历史、中国哲学
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(四级)180分、HSKK(中级)60分。
4.3 汉语研修
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(三级)210分。
5.一学期研修生
2019年9月、2020年3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5个月。不录取护照上有X1、X2签证者。
5.1汉语国际教育、汉语言文学、中国历史、中国哲学
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(三级)180分,具有HSKK成绩。
5.2中医、太极文化
具有HSK成绩。
6.四周研修生
2019年7月或12月入学,资助期限为4周。不录取护照上有X1、X2签证者。
6.1中医、太极文化
具有HSK成绩。
6.2汉语言+中国家庭体验
具有HSK成绩。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,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,提前报总部审批,每团10-15人。
6.3孔子学院专项四周生
具有HSK成绩。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,每团10-15人。
7. 汉办与接收院校合作奖学金
汉办与部分接收院校合作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,冠名“XX大学孔子学院奖学金”,其中一学年研修,汉语国际教育本科、硕士类奖学金,由相关院校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招生;“汉语+职业技术培训”类奖学金按相关院校在奖学金系统内公布的标准招生(相关院校招生类别及名额见附件3)。
三、办理流程
2019年3月1日起,申请者可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(cis.chinese.cn)申请孔子学院奖学金。
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,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;在线提交申请材料,关注申请进程、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;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,在线打印获奖证书;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。
申请截止日期为:
1.4月20日(7月入学)。
2.5月20日(9月入学)。
3.9月20日(12月入学)。
4.11月20日(2020年3月入学)。
汉办集中评审,择优资助,于入学前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,公布评审结果。
四、关于汉语桥获奖者
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19年度“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”者,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,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。
如有问题,请咨询chinesebridge@hanban.org。
五、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
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依据本办法履行属地责任,提供咨询、推荐、招生等服务。
六、其它
1.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,可咨询目标接收院校。
2.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,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。
3.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,详见《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》。
4.未按时报到、入学体检不合格、中途退学、休学者,取消奖学金资格。
七、汉办联系方式
汉办考试与奖学金处
传真:+86-10-58595727
八、附件
1. 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
2. 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
3.2019年汉办与部分接收院校合作招生孔子学院奖学金类别及名额
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
2018年11月
附件1.
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
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:学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(四周研修生除外)和综合医疗保险费。
1.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,开展文化活动,组织参加汉语考试。学费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。
2.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,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,一般为双人间;经奖学金生申请、接收院校批准,选择校外住宿者,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,博士生标准为1000元人民币/月,其他类奖学金生为700元人民币/月。
3.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。本科生、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/月;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/月;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生为3500元人民币/月。
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,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。当月15日(含15日)前到校注册者,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;15日以后注册者,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。
奖学金生在学期间(不含寒暑假)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,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。
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、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,停发自休学、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。
毕(结)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(结)业日期后的半个月。
4.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,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。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/人,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/人,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/年/人。
附件2.
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
一、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
1.护照照片页扫描件。
2.HSK、HSKK成绩报告(有效期两年)扫描件。
3.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。
二、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
4.提供最高学历证明(毕业预期证明)和在校学习成绩单。
5.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须提供两封相关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(含)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。提供中文个人陈述(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、拟定研究计划,3000字左右)。
6.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。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。
三、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。
四、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,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。
五、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附件3.
2019年汉办与部分接收院校合作招生孔子学院奖学金类别及名额
(排名不分先后)